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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法

2024-12-31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核心地位焦学生成长成才和可持续发展建设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标准构建结构清晰教育教学环节全覆盖闭环运行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第二章 体系架构

第四条 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质量决策系统质量标准系统条件资源保障系统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质量反馈与改进系统五个系统构成

第五条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具体管理与执行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宏观研究规划咨询和指导并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出指导咨询意见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全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理和改进进行宏观研究规划咨询和指导对教育教学各环节进行监督评价和反馈对质量改进进行管理和跟踪并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提出指导和咨询意见

第六条 各学院党委书记长是本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是本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与执行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建设改革和管理的咨询指导教学督导组负责本单位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反馈与改进工作并对本科教育教学提出咨询指导意见

第七条 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负总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个子系统的校院两级联动及时处理各项事务及信息学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保障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须将保证教学条件教学运行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强化服务意识确保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 质量决策系统

第八条 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决策系统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起决策统领作用主要任务是确立学校质量管理目标制定或调整本科教育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和政策性措施科学设定监控环节指导各类评估关注反馈改进领导和协调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质量决策系统主要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以及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各学院组成

第十条 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是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决定保障和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研究和解决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研究议题学校定期召开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对本科教育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运行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并进行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主要对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建设管理和改进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并进行指导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管理部门主要由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等部门组成教务处主要负责对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建设研究改革和运行进行统筹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全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与研究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与认证质量监测与评价质量反馈与改进等工作

第十三条 各学院是实施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持续改进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控评价、反馈和改进各学院每学期应通过会议等方式定期研究本科教学工作非学院的教学单位视同学院须成立专家组履行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的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

第十四条 专业负责人为专业建设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教研室主任课程团队负责人教师为相应教学环节质量直接责任人

第四章 质量标准系统

第十五条 质量标准体系是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依据质量标准体系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评估与认证标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国家政策文件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为遵循以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为主线以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三全育人环节质量标准教学建设质量标准教学管理制度等为载体筑牢质量底线发挥标准的引领导向作用保障质量目标达成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第十六条 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学校面向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办学定位和发展战略确定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统领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各专业紧扣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领域需求结合专业办学定位优势特色以及社会和校友的期待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第十七条 合理确定专业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与培养目标高度吻合准确体现学生毕业时均应达到的知识能力素养能清晰反映专业特点与学生特长满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教学指南的要求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

第十八条 完善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标准覆盖各类主要教学活动并符合我校教学实际包括:

1.人才培养方案质量标准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办学思想和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学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石是专业建设的基本标准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修业年限核心课程学制与修业年限学分要求授予学位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教学计划表等内容人才培养方案一般每4年全面修订一次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可进行微调修订程序为教务处拟定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并经学校审议各专业依据学校修订意见和要求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培养方案制定应在充分调研人才需求、评价上一版培养方案质量的基础上开展。

2.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课程教学大纲是指导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指导性文件选用和编写教材组织教学教学检查课程评估的重要依据是检查学生学业成效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是一流课程建设的基本标准课程教学大纲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目标和要求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教学组织与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标准及成绩评定必要的作业与实践环节使用教材与参考资料等主要内容重点体现课程思政内容课程教学大纲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期进行全面制(修)订每年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优化调整订程序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拟定课程教学大纲制(订意见和模板各专业依据学校要求按照基层教学组织制定专业负责人召集审议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学校主管部门备案的程序进行新制(修)订的教学大纲应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执行。

3.课程教学日历质量标准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是课程教学检查对照的基本依据课程教学日历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度作业测验堂讨论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并作必要的说明课程教学日历由学校统一格式主讲教师按学期制定并提交本学院)、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4.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包括理论类实验类和实训类课程课堂教学是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课堂教学的基本规范是教师教学准入培训考核评奖评优岗位聘用的基本依据是对本科课堂教学进行管理评价和督导的基本标准课堂教学质量标准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牵头组建专门研究小组负责制定

5.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践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等集中性实践环节是对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是本校指导教师和实践基地指导教师进行实践指导的基本规范是指导教师遴选培训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对实践教学进行管理评价督导的基本标准实践教学质量标准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牵头组建专门研究小组负责制定

6.学业考核评价质量标准学业考核评价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是科学测评学生学习效果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教师实施课程考核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学业考核评价标准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牵头组建专门研究小组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健全全方位育人标准标准须覆盖思想政治教育第二课堂学风建设体美劳教育个性发展指导与服务招生与就业等各类育人载体和活动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校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建设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形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和教师

2.第二课堂学校应充分发挥社团活动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活动与科技竞赛文艺活动各类讲座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建立并不断完善第二课堂育人体系纳入人才培养体系统筹规划与第一课堂教学环节有机结合相促进全方位育人

3.学风建设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制定学风建设规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学风建设活动力求学风建设成效显著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尊崇学术诚信,浓厚学习风气

4.体美劳教育学校应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全面贯彻国家关于体美育动教育的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深入推进体育美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养成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意识

5.个性发展学校应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特点和个体差发挥每个学生的优势潜能应建立更加灵活、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教学管理制度开展本硕一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以及辅修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现代产业学院、微专业(专业方向)等多元化培养

6.指导与服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指导服务体系配备专门教师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条件开展学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和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7.招生与就业学校应加强招生与就业工作将招生与就业工作作为人才培养重要环节来抓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完善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加强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以创业带动和促进就业学校生源充足质量较好毕业生在就业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较高毕业生的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较高

第二十条 优化教学建设标准教学建设标准涵盖专业建设标准课程建设标准、教材建设标准、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建设标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建设标准、实践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标准国家级省级项目建设标准原则上按照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标准执行校级项目建设标准依据上级相关标准结合学校实际

第二十一条 规范教学管理制度定期梳理教学管理制度做好工作包括教学改革、教学运行、实践教学、教学质量等方面,切实保证本科教育教学有序高效

第五章 条件资源保障系统

第二十二条 教学条件和资源是质量目标达成的重要保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与资源教学经费等

1.师资队伍学校应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将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争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做到四个“相统一”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主讲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数量应满足本科教育教学的需要专任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学缘等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学校应建立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与考核机制建立教授为本科生尤其是低年级本科生上课制度保障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本科教学工作学校应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提供培训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持建立教师教学奖励制度层教学组织教研制度助教制度中青年教师培训和进修制度学校应健全和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制度和退出机制

2.教学设施与资源包括实践教学课堂教学和辅助教学设施课程学术文化等软件资源学校的实践教学设施规划与建设应突出实践育人的理念与实践教学改革相适应满足实践教学要求加强教学场所教学设施和教辅功能的建设管理服务与升级改造确保各项教学活动按需完成立科研资源向教育教学转化机制形成多样化科教融合科研促进教学科研为人才培养服务的可行方法科学规划数字化校园建设加快实现教务管理学生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后勤与服务管理的信息化步伐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效率与水平为师生教学活动和校园生活提供智慧环境与良好体验

3.教学经费保证教学经费的投入满足人才培养基本需求。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应满足日常教学需要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经费、本科教学专项经费、生均本科实验、实习经费等应高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2010)》的合格标准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的相关标准。建立教学经费规划、论证、分配、使用和效益考评机制,对重要教育教学项目、科学使用教学经费且效益良好的单位与基层组织给予优先支持。

第六章 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

第二十三条 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是依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规章制度质量标准和一定的工作程序对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教育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指导反馈以确保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并达到学校确定的教育教学质量目标包括本科教学听课制度教学检查制度教育教学督导制度本科生学习事务委员会制度教师教学评价制度学生质量调查评价制度

1.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学校实行校院部)两级听课制度具体按照学校关于听课的相关文件执行学校层面各级领导教学督导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听课由教务处或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统筹安排学院层面的领导教学督导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专任教师辅导员等听课由学负责统筹安排听课包括教风学风教学环境教学设施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直接反馈给任课教师也可反馈到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或相关学院)。各层面听课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将听课记录及时存档

2.教学检查制度教学检查分为学校检查和学院自查检查形式为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定期检查包括学期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检查内容为教师的授课情况生的学习情况教学秩序课堂教学质量教学运行管理期末试卷命题考务安排考试巡查教学文档质量教学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不定期检查是根据不同时期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重点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进行属于专项检查教学检查须做好工作记录和总结分析检查结果视情况在相关范围予以通报

3.教育教学督导制度学校实施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制督导聘任管理及考核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两级督导配合联动对教学质量进行常态化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每学期应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及时进行工作布置、总结和交流研讨

4.本科生学习事务委员会制度学校实施校院两级本科生学习事务委员会制度学务委员会委员聘任管理及考核按照其章程执行校院(部)两级学务委员负责收集整理并定期反馈学生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师德师风、教学质量学生学风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本科教学的专项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每学期应定期召开学务委员会工作会议及时进行工作布置总结和交流研讨

5.教师教学评价制度学校应构建主体多元指标多样的教师教学评价体系评价主体包括领导干部专家督导同行学生和教师本人评价指标由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聘请专家组按照不同类型课程制定

6.教学研讨制度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要定期经常性研究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每年召开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大会总结部署学校年度本科教育工作教学部门每学期要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研讨布置学期工作或专项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要把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题研究部署专业负责人应定期向全体教师通报专业教学情况和课程评价改进情况基层教学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教研活动各层次的教学研讨会须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总结经验明确改进问题和改进措施

7.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制度利用教育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时统计分析师资队伍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教学管理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由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牵头负责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完成根据填报数据生成的数据分析报告须提交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作为学校决策的主要依据

8.学生质量调查评价制度各教学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及教师应对反映人才培养质量的各项指标进行长期跟踪和调查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生源情况在校生学习与成长满意度应届毕业生教学满意度教师教学满意度毕业生发展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等进行专项调查各教学单位健全教学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总结负责对本单位教师教学情况各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学业情况毕业生发展情况用人单位满意度情况等进行持续跟踪调查教师应及时对课程教学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效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 质量评价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关键旨在发现问题促进教学改革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包括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和教学工作专项评估

1.人才培养质量评制度。是以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确保反向设计的科学性保证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以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确保正向施工的有效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达成各项评价工作须制定学校层面的评价实施办法和学院层面的评价实施细则并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指导下由学院具体开展

2.教学工作专项评估制度。包括专业评估专业认证课程评估试卷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实习实践评估学生评教等评估采取学校评估与学院自评相结合定期评估与随机评估相结合全面评估与专项评估相结合专业评估按照专业建设标准3年进行一轮专业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校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建设及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专业认证按照国家专业认证标准开展自评自建和持续改进重点支持师范类专业认证其他评估按照学校具体评估办法执行

第七章 质量反馈与改进系统

第二十 质量反馈与持续改进体系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目的由结果反馈息利用和持续改进三个模块组成旨在以问题导向以质量评价和质量调查为基础将评价结果准确全面快速地反馈到各级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强化评价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第二十 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等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学校质量监督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实现专业动态调整完善教学质量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评估检查、调查分析及改进结果

第二十 教学激励制度健全教学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投身教学潜心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教学激励方式采取精神激励物质激励展激励目标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加大教学奖励力度设置教学成果奖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优秀教师、教学优秀、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等荣誉奖项完善教学优秀教师职称晋升扶持政策

第二十 教学约束制度师德师风考核力度将师德师风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强化课堂教学纪律考核加强教学质量评价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将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评优评先各级各类评选出国研修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绩效发放续聘合同等的重要依据

二十九 持续改进制度建立基于学生学习产出质量的校院院)两级持续改进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学院)、专业课程要根据教学质量信息反映的问题针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与教学等主要教学环节以及师资队伍经费投入设施资源管理服务等教学支持条件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评估督导日常检查等过程中强化改进监督并通过再评价再反馈促进质量再改进形成评价—反馈—改进的质量闭环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每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定期修订本次修订于2024年12月30日起执行,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 本办法由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教学文件质量标准

2: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3:教学建设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