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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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25-12-03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6号)要求,学校现启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为做好本年度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和质量预警探索构建数智化学科专业“画像”,是重塑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要内容 2025年是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以下简称部校通道)开展数据采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为保证数据的规范、准确,我校本年度数据填报辽宁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平台预填——数据核查——导入国家数据平台方式开展,用户管理实行责任单位填报用户和责任单位审核用户两级用户管理。各责任单位根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安排,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账户和密码,登录平台开展填报工作操作流程见附件2。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数据填报工作。

二、组织机构

数据采集工作由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办公室主任:肖立莉(82158669);具体工作联系人:岳庆荣(82158615)、聂俭丽(82158571)

三、数据采集内容

“辽宁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所采集数据的表单指标解释详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3,各责任单位应在数据填报之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指南,详细了解填报说明

四、数据采集分工

学校对数据采集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见附件1),明确了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为所负责数据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应安排专人开展数据收集和填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本次数据采集。

五、数据审定与提交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全校数据的校验工作各单位须对提交数据严格审核,牵头部门需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数据纸质版报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本次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总体进度如下:



六、填报网址

本次数据填报网址为https://jxzljc.lnnu.edu.cn/。用户名和密码调整请咨询岳庆荣联系电话82158615

为方便沟通与交流,本次采集工作建立了“数据采集填报微信工作”,相关信息通过群发布请各部门填报人员扫码入群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1.《辽宁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库采集任务分解表

2.平台数据填报人员操作手册

3.《普通高等学校数据填报指南

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6.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