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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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本学期职能部门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重点任务及进程安排的通知

2023-12-19  点击:[]

各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大会下发的《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工》安排,现就本学期重点任务及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近期重点任务

1.针对本部门工作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理念、发展思路,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精要导读》(附件2)、《辽宁省“十四五”期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附件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4)、《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附件5),对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工》认真梳理与本部门相关的各项工作,明确本部门迎评促建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制订评建工作计划。

2.依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审核重点,对照本部门工作,全面审视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现状,严查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并加紧落实整改措施,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3.领会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导向精神,把握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全面梳理本部门现有管理制度体系,针对审核评估要求,加紧对管理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带动提升总体管理水平。

二、近期具体工作安排

   各部门要对标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梳理完成以下工作:    

1.自查上一轮审核评估反馈问题的实际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的应说明原因(附件6)。

2.梳理指标体系中定量数据(含必选项和可选项)情况(附件7)。定量数据以2021-20222022-2023学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89)为准。特别是要结合我校定位、特色和建设要求,从18个可选项中选择至少8项。

3.各部门对照“审核重点”梳理形成本部门的问题清单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清单(附件10)。梳理问题要遵循以评促建原则,梳理的问题要详尽、可整改,问题表述要简明扼要;已有规章制度要及时更新,要符合最新上位文件和要求,欠缺的制度要补充。各部门梳理的问题清单和制度清单要提交给各“审核重点”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要对各部门提交的清单进行认真汇总核实,形成每个“审核重点”的问题清单和制度清单,并提交给“一级指标”负责部门汇总,最终按一级指标将问题清单和制度清单表提交给评建办公室。

4.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122117:00前,各部门将附件6710电子版提交“审核重点”牵头部门;

122217:00前,牵头部门将附件6710电子版提交“一级指标”负责部门;

122512:00前,“一级指标”负责部门将材料电子版提交至评建办,邮箱zpzx@lnnu.edu.cn

三、学校暂定于122629日召开职能部门的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推进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评建办公室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