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附件1),现将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清单
1.2022年完成现场考查,2023年10月10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名单及中期审核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24号)公布结论的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历史学、英语4个专业,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附件2)及至少1年的报备材料(附件3)。
2.2021年9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2号)公布结论的专业,包括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心理学4个专业,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附件4)及年度报备材料(附件3)。
3.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其他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物理学、体育教育5个专业,提交年度报备材料(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上述专业在2024年1月2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zpzx@lnnu.edu.cn。
2.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聘请专家审核相关材料,并将意见反馈至各专业进行修改后,由各专业登录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https://tea.heec.edu.cn/login.html)上传相关材料。
3.为保证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工作顺利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于2024年1月6-10组织召开推进会,各相关专业所在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学院督导参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雪 联系电话:82158563 18642629393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工作办法(2023版)
附件2: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
附件3: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
附件4: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