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平台数据是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师范专业认证和学校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本年度数据填报工作,提高数据填报质量。现将本年度数据采集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数据填报采用辽宁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用户管理实行责任单位填报用户和责任单位审核用户两级用户管理。各责任单位根据《辽宁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库采集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安排,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账户和密码,登录平台开展填报工作(操作流程见附件2)。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二、组织机构
数据采集工作由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办公室主任:肖立莉(82158669);具体工作联系人:岳庆荣(82158615)。
三、数据采集内容
“辽宁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所采集数据的表单指标解释详见《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4)。
四、数据采集分工
学校对数据采集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见附件1),明确了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参与单位,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所负责数据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应安排专人开展数据收集和填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本次数据采集。
本次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总体进度如下:
阶段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基础表填报顺序如下: (1)“表1-2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9月28日完成) (2)“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9月30日完成) (3)“表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 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实验场所” “表1-7-2科研基地”(10月13日完成) |
10月13日 |
2 |
其他数据表填报 |
10月23日 |
3 |
领导小组进行数据核实 |
10月24日 |
4 |
数据修改 |
10月27日 |
5 |
数据上报 |
10月31日 |
注意 事项 |
基础表关联后续全部表格,要求负责基础表填报的单位及时完成数据填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五、网址
本次数据填报网址为https://jxzljc.lnnu.edu.cn/。用户名和密码调整请咨询岳庆荣,联系电话82158615。
为方便沟通与交流,本次采集工作建立了“数据采集填报群”,相关信息通过群发布。群号为:853710436。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1.《辽宁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库采集任务分解表》
2.平台数据填报人员操作手册
3.《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4.《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
7.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8.审核评估中需要达标的数据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