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 号)(见附件1)相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现组织开展虚拟教研室项目培育与建设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建设目标
虚拟教研室是现代信息技术背景下对基层教学组织的新探索,是“互联网+”、“智能+”以及数字化时代高等教育体系的新基建。通过3-5年的努力,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类型多样、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高水平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二、建设任务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提升教师教学研究的意识,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3.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三、建设类型
1.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与其他高校联合建设区域性、全国性虚拟教研室。
2.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学科交叉融合类等类型。
四、建设要求
1.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教学名师,或承担过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并取得突出成果,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的高水平教师担任。
2.虚拟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跨区域以及产教研联合组建团队申报,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虚拟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五、建立程序
(一)申报。虚拟教研室由发起教师所在学院牵头申报,填报《辽宁师范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辽宁师范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立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开展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验收。
1.必备条件:
基于专业的虚拟教研室须与兄弟院系、院校或相关实践单位搭建互联互通、协同共建和资源共享的虚拟教研平台,可支持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校际的实时、开放的教研交流,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习题试题库、实习实践资源库、思政教育案例库。
基于1门课程或课程群的虚拟教研室须至少选择1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不含公共素质课)开展教学创新,在双师授课、多师授课或团队分专题授课、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多元化评价等方面开展深入探索,并在建设期开课满2学期。
2.自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即可。
(1)联合申报并获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课程项目1项并结题;
(2)虚拟教研室成员获省级教学创新大赛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共同发表相关高水平教改论文1篇;
(4)联合开展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研究指导并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
(5)联合指导学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
(6)联合编写案例库1个;
(7)联合编写出版教材1部。
六、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2年。建设期满,对于通过验收且考核优秀的虚拟教研室,支持开展新一周期建设。验收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将进行整改或撤销。
七、管理保障
1.管理模式。虚拟教研室建设采取校—院—教研室三级建设模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组织虚拟教研室立项,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定期开展评估和检查等,对于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进行整改或停止建设。学院负责虚拟教研室日常管理,提供必要条件支持虚拟教研室开展研究、建设和教研活动,宣传、交流和推广建设经验。虚拟教研室负责人主持开展教研室建设。
2.条件保障。学校对各项目进行项目经费滚动支持,保障虚拟教研室建设及教研活动顺利开展。同时,在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
3.示范推广。虚拟教研室需结合教改研究实际,发挥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为本校和其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示范经验。要充分调动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活力,推进教学研究项目、教研论文发表和教学成果奖申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八、申报材料
每个学院可推荐1-2个虚拟教研室,项目负责人限主持1项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项目(含在研项目),学校从中遴选培育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
1.辽宁师范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
2.辽宁师范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zpzx@lnnu.edu.cn。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庆荣 联系方式:8215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