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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7-04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级本科教改项目)(辽教办[2022]160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遴选推荐工作依照《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开展,立项范围参照《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 2)。

二、立项类别

1.普通项目。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名额遴选推荐。

2.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2021年秋季和2022年春季学期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运行的跨校修读学分课程择优推荐。

三、申报范围

1.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教师教育中心专项课题,项目主持人不得变动。

2.2022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变动。

四、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我校现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近两学年须每学年面向本科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做教学要求。

2.项目申报主持人应结合已有校级教改立项的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参照“立项指南”选题范围或自行命题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省级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主持人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

4.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5.2021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再推荐申报202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

6.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验收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有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报告;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1篇(含)以上。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7.普通项目和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不得兼报。

五、申报及遴选流程

1.项目申报主持人填写《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主持人所在学院须对项目申报主持人和申报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2.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遴选确定拟推荐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六、材料报送

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匿名版(不得出现申请人个人和学院的信息)。

3.《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扫描版)须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zpzx@lnnu.edu.cn,并视为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对申报材料已进行审核。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17:00,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学校不受理教师个人发送的申报材料。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岳庆荣   13704263582

 

附件1: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3: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4: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