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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2-03-24  点击:[]

 

各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围绕“十四五”期间我校本科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积极研究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新课题、新情况,推进教育教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源动力,现开展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鼓励教师和管理人员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与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为破解学校教育教学难题、孵化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教学成果奠定基础。

二、申报类别和范围

1.类别: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是指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而进行的研究,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研究项目。

2.范围:参照学校拟定的《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三、立项数量

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拟立项40项,其中,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10项。

四、申报形式

1.重点项目采取“揭榜挂帅”的形式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合理组建项目组,项目组应严格响应2022年《立项指南》中设定的目标。学校将对项目组完成研究目标的情况进行研判,根据实际提出优化整合建议,确保项目组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一般项目由项目申报主持人结合已有教学和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基础,参照“立项指南”一般项目的选题范围申报。已经列入校级以上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较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近3年无教学事故;

2.除“立项指南”中有特殊规定外,项目申报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近两学年须每学年面向本科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做教学要求。

3.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所有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鼓励跨学院、跨部门、跨学科专业联合申报。

4.现正在主持2021年省级及以上本科教改项目的,原则上不再申报本次校级立项;现正在主持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的,原则上不再申报本次立项的一般项目。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

(二)其他要求

1.立项名称不应直接使用《立项指南》中的某一条作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应参考《立项指南》,确定具体申报项目名称。

2.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本科教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验收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重点项目应完成立项时的项目目标;所有项目均应有实质性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报告、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1篇(含)以上。验收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项目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项目须参加下一轮校级教改项目验收。

3.学校将分类对立项项目的研究进行支持。

4.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申报下一轮各级教改项目的资格。

5.申报材料应提交给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材料报送

1.《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2.《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匿名版(不得出现申请人个人和学院的信息)

3.《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

请各项目申报主持人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1-3的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zpzx@lnn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岳庆荣   13704263582

    18642629393

 

附件1: 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