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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暨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结果的公示

2022-02-0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472号)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暨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经成果完成团队申请、学院审核、校外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奖56项,其中一等奖16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24项;获一等奖的项目拟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4日至2022年2月6日18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电话:82158615;邮箱:zpzx@lnnu.edu.cn。

 

附件1: 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拟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