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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的通知

2022-01-14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479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的通知》(辽教办[2022]11号)要求,现组织省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库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我校参评专业(见附件1),每专业可推荐评审专家3人。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治学严谨,作风正派。

2.工作业务熟悉。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对评估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能熟练掌握专业评估政策、方法、技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本专业教学经验、科研经验及管理工作相关经验。

3.健康状况适宜。工作勤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廉洁,愿意并能胜任工作,能保证时间精力投入,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请各参评专业根据名额及条件组织推荐工作,于1月16日10:00前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推荐表》(excel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版)(附件2)发送至邮箱:zpzx@lnnu.edu.cn。

联系人:岳庆荣  联系电话:82158615

 

附件1: 我校本科专业评估参评专业及布点情况

附件2: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推荐表